杭州要债公司欠款人下落不明时,债权人可以通过以下三条途径追讨欠款:
1、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,可直接向债务人原居住地或者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追计债款。
起诉时应持有借据等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证据,法院就会立案受理。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,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。公告期届满,债务人不应诉时,法院即对借贷人关系明确的案件经审理后作缺席判决。缺席判决后,尽管债务人下落不明,但经债权人申请,法院可以采取拍卖债务人房屋或财产的办法为债权人清偿债务。
2、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为失踪人,然后由代管人从失踪人的财产中支付借款。
我国《民法通则》第二十条规定,公民下落不明满两年的,利害关系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他为失踪人。第二十一条规定,失踪人的财产由他的配偶、父母、成年人或者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、朋友代管。失踪人所欠税款、债务和应付的其他费用,由代管人从失踪的财产中支付。
3、如果该债务有担保人或保证人,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对方代替偿还。
重庆市江津区,是一个历史文化悠久的城市,以地处长江要津而得名。江津位于重庆西南长江之滨,距渝中区公路里程50公里;铁路里程65公里;水路里程72公里。江津城区气候特征与重庆相近,但综合气象指标要优于重庆。江津区域地形南高北低,最低处珞璜中坝海拔178.5米;最高点四面山蜈蚣坝海拔l709.4米,主城区平均海拔209.7米,50年一遇洪水位199.13米,全区面积3200.44平方公里,人口145万。大江西来,在江津城区受阻于鼎山转而向北,复受阻于马骏岭东巡,再受阻于高家坪南巡南回,最后转向东北,环鼎山绕了一个几字形的大弯,故江津又名几江。